教師懲戒學生禁止“連坐”或變相體罰
http://m.39388b.com2020年12月31日 09:25教育裝備網
經過前期調研和公開征求意見,教育部制定的《中小學教育懲戒規(guī)則(試行)》昨天頒布,2021年3月1日起實施。《規(guī)則》第一次以部門規(guī)章的形式對教育懲戒做出系統(tǒng)規(guī)定,規(guī)定了教師和學校根據違規(guī)違紀情況可以對學生實施的教育懲戒方式,同時明確了教師實施懲戒過程中被禁止的七類行為,包括“連坐”式懲罰、變相體罰、因學業(yè)成績而懲戒學生、指派學生對其他學生實施懲戒等。
《規(guī)則》首次對教育懲戒的概念進行了定義:是“學校、教師基于教育目的,對違規(guī)違紀學生進行管理、訓導或者以規(guī)定方式予以矯治,促使學生引以為戒、認識和改正錯誤的教育行為”,明確教育懲戒不是懲罰,而是教育的一種方式,強調了教育懲戒的育人屬性,是學校、教師行使教育權、管理權、評價權的具體方式。《規(guī)則》指出,在確有必要的情況下,學校、教師可以在學生存在不服從、擾亂秩序、行為失范、具有危險性、侵犯權益等情形時實施教育懲戒。
懲戒分類
懲戒按級別分為三類
根據程度輕重,《規(guī)則》將教育懲戒分為一般教育懲戒、較重教育懲戒和嚴重教育懲戒三類。一般教育懲戒適用于違規(guī)違紀情節(jié)輕微的學生,包括點名批評、做口頭或者書面檢討、增加額外教學或者班級公益服務任務、一節(jié)課堂教學時間內的教室內站立、課后教導等;較重教育懲戒適用于違規(guī)違紀情節(jié)較重或者經當場教育懲戒拒不改正的學生,包括德育工作負責人訓導、承擔校內公共服務、接受專門的校規(guī)校紀和行為規(guī)則教育、被暫;蛘呦拗茀⒓佑斡[以及其他集體活動等;嚴重教育懲戒適用于違規(guī)違紀情節(jié)嚴重或者影響惡劣,且必須是小學高年級、初中和高中階段的學生,包括停課停學、法治副校長或者法治輔導員訓誡、專門人員輔導矯治等。
此外,《規(guī)則》還強調實施教育懲戒過程中應當遵循的程序,以減少恣意和任性。包括:實施較重教育懲戒,教師應當報告學校,由學校決定實施并及時告知家長;實施嚴重教育懲戒,只能由學校實施,且必須事先告知家長;在實施嚴重教育懲戒和給予紀律處分時,應把聽取學生陳述和申辯作為必經的前置程序,學生或者家長申請聽證的,學校應當組織聽證。
禁止行為
禁止七類不當教育行為
尤其值得注意的是,《規(guī)則》強調,教育懲戒與體罰和變相體罰是不同性質的行為!兑(guī)則》細化了禁止實施的七類不當教育行為:
一是身體傷害,如擊打、刺扎等;
二是超限度懲罰,超過正常限度的罰站、反復抄寫,強制做不適的動作或者姿勢,以及刻意孤立等間接傷害身體、心理的變相體罰;
三是言行侮辱貶損,辱罵或者以歧視性、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學生人格尊嚴;
四是因個人或者少數人違規(guī)違紀行為而懲罰全體學生;
五是因學生個人的學習成績而懲罰學生;
六是因個人情緒、好惡實施或者選擇性實施教育懲戒;
七是指派學生代替自己對其他學生實施教育懲戒。(本組文/本報記者 雷嘉)
責任編輯:董曉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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